******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调试时间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营口经济开发区大宇塑料厂建设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开发街1号
******有限公司
调试时间:2023年4月-2024年4月
联系人:韦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