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辽宁省阜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阜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企业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伊吗图氟化工园区中部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二、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企业联系人:白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