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有限公司(灵武市芙蓉苑二区东门(灵白路379号) 方式:请于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证明(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重大违法犯罪记******有限公司(灵武市芙蓉苑二区东门(灵白路379号)******)报名,资料不齐全的报名不通过。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C-ZC-******
项目名称:2025年灵武市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就2025年灵武市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贵单位本着“诚实守信,双方共赢”的原则前来磋商洽谈。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C-ZC-******
项目名称:2025年灵武市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一标段:700元/吨;二标段300元/吨
最高限价:一标段:700元/吨;二标段300元/吨
采购需求:
标段 | 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采购预算 | 备注 | |
单价(元/吨) | 总价(万元) | 本次采购单价招标,具体数量中标后以总价除以单价 | |||
一标段 | 商品有机肥 | 40kg/袋;颗粒状 | 700 | 26 | |
二标段 | 发酵腐熟 堆肥 | 散装;粉末状 | 300 | 23.5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查询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8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宁财(采)发【2022】275 号;中小企业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0〕 545 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1月27日至 2025 年 2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有限公司(灵武市芙蓉苑二区东门(灵白路379号)
方式:请于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证明(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重大违法犯罪记******有限公司(灵武市芙蓉苑二区东门(灵白路379号)******)报名,资料不齐全的报名不通过。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地点******有限公司(灵武市芙蓉苑二区东门(灵白路379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2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灵武市芙蓉苑二区东门(灵白路379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南侧
联系人:季文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芙蓉苑二区东门(灵白路379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燕
电话: ******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 年1月27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8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宁财(采)发【2022】275 号;中小企业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0〕 545 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查询记录);(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7日 至 2025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灵武市芙蓉苑二区东门(灵白路379号) 方式:请于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证明(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重大违法犯罪记******有限公司(灵武市芙蓉苑二区东门(灵白路379号)******)报名,资料不齐全的报名不通过。
方式:邮件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灵武市芙蓉苑二区东门(灵白路379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灵武市芙蓉苑二区东门(灵白路37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南侧
联系方式:季文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芙蓉苑二区东门(灵白路379号)
联系方式:张春燕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燕
电 话: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