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绥中六股河10KV、66KV绥辛#1、#2线及兴城大寨电力迁改工程)
1、招标条件
******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3]120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2023]206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葫交运(文)发[2023]8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绥中县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绥中六股河10KV、66KV绥辛#1、#2线及兴城大寨电力迁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内容如下:
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绥中六股河10KV、66KV绥辛#1、#2线及兴城大寨电力迁改工程)
2.2建设地点:绥中县
2.3建设规模:1)组立B230-15m水泥杆11基,组立钢管杆10基,新增一二次融合开关7台,安装隔离刀闸38组,新增315KVA箱式变压器2座,新建低压一进六出电缆分接箱6台,新建二进四出环网箱10座。新建拉线5组,新建10千伏线路0.08km。拉管12+1亘长175米、4管亘长88米,18+1亘长225米。混凝土包封12+1亘长373米,混凝土包封9+1亘长270米,4+1亘长41米,混凝土包封2管380米。新建单管直埋1920米。新建砖井34座,混凝土井27座。高压敷设3*300电缆10.676千米、敷设3*120电缆0.638千米、4*120电缆2.468千米。带电断、接引17次、带电立杆7基,带电安装柱上负荷开关7次。拆除水泥杆28基,拆除钢管杆1基,拆除隔离开关、避雷器、故障指示器各16组,拆除柱上断路器6台,拆除导线亘长4.070千米,拆除YJV22-3*300电缆1.188千米;
2)66kV绥辛#1、#2线迁改段为单双回路混合架设。新建双回路线路亘长0.114km,新建单回路线路1.352km(66kV绥辛#1线新建1.19km,66kV绥辛#2线新建0.162km),新建双回路转角塔2基,单回路转角塔5基(66kV绥辛#1线新建4基,66kV绥辛#2线新建1基),单回路直线塔2基(均为66kV绥辛#1线新建)。导线型号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双回路为0PGW-48B1光缆,单回路为0PGW-24B1光缆。原线路杆号牌调整37基,调整挂线3km(双回路1.7km,单回路1.3km)。
3)高压敷设3*120电缆1365米,敷设φ200拉管2+1根505米,包封敷设φ200保护管4+1根130米,包封敷设φ200保护管2+1根660米,新建JKLYJ-120导线430米,组立B230-15M水泥杆3基,钢管杆11基,安装隔离刀闸9组,打GJ-100拉线1条,新建电缆井23座。低压敷设4*120电缆740米,组立B190-10M水泥杆6基,打GJ-50拉线9条,迁移变台1座,新建1进3出低压分接箱1座,2进2出环网箱4座。拆除高压导线840米,高压水泥杆17基;拆除低压导线465米,低压水泥杆8基。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3月05日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安排为准)。
2.5招标范围: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电缆线路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25年01月26日8:00至2025年02月07日17:00。
4.2领取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链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5投标人必须******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25日9时30分,上传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链接:******/)
5.2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5年02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五路47-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和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中县公路管理处
地址:绥中镇和平街西段1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异议联系人:张女士
异议联系人电话:******
日期:2025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