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营口市分行社区电梯电子屏广告投放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营口市分行社区电梯电子屏广告投放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NTH******E)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采购一家公司在营口3个小区(桃花源小区/书香庭院小区/君临天下小区)发布电梯电子屏广告,根据招标人宣传需要随时更换广告内容,共计发布183块,预计每块每天2.8元,发布时间12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出具承诺函。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5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6本次公开招标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2.7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8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本项目广告内容投放资格及能力,提供广告投放服务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材料。
2.9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将以下资料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邮件主题“营口市分行社区电梯电子屏广告投放服务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并在邮箱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以下资料并审核无误后,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无需现场报名)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 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且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 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截图或扫描件(注:电汇方式,公对公账户并备注项目简称);
- 提供广告投放服务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材料。
注:①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②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营口市分行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5楼
项目负责人:于晓琳、王琦
联系电话:024-******
邮箱地址:******
投诉联系人:孙老师,******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4198
******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