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提出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年10月16日至 2024年10月25日):
申 请 人:刘鑫
场所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34丙-甲2号
经营范围:游艺娱乐场所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417-****** 传真:******
******服务中心1楼22窗口
邮箱:******邮编:115000
公示机关:营口市站前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16日
申 请 人:刘鑫
场所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34丙-甲2号
经营范围:游艺娱乐场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刘鑫 | 男 | 中国国籍 | |
主要负责人 | 刘鑫 | 男 | 中国国籍 | |
投资人 | 刘鑫 | 男 | 中国国籍 |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417-****** 传真:******
******服务中心1楼22窗口
邮箱:******邮编:115000
公示机关:营口市站前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