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营口市供水安全保障工程已经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营行审【2021】325号文件批准)批准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泵房设备安装工程(十五标段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沿海产业基地,鲅鱼圈区、熊岳。 2.工程规模:改造营口市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沿海产业基地、鲅鱼圈区、熊岳范围内的87个二次供水泵房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日历天) | 营口市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泵房设备安装工程(十五标段招标) | 营口市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泵房设备安装工程(十五标段招标),主要包含87个泵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更换泵房内的水泵、配电柜(配电箱)、智联变频控制柜、PLC控制柜、一体化泵房等,******集团综合平台;调试及试运行;泵房运行培训;改造期间临时供水设施、原有泵房内的设备、管道拆除及外运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60 |
4.工期要求:2025年2月5日开工至2025年4月6日竣工,共6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1.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1.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无在建工程,并经过身份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1.3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泵的生产厂家。 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4)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2.其它要求: 2.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3.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15万元 2.开标时间: 2025年1月16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26日16时00分至2025年1月2日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lnzbtb/)《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营口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北5号 联系人: 王科凝 电话: 0417-336399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项目联系人:杨盼盼、邰文婧 联系电话:0417-3355093 传真:******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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